政 策 法 规
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县委办〔200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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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200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县直属各单位,在玉上级垂直管理各单位:
《玉环县200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6月18日
玉环县200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加速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塑造城市整体形象,确保今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浙江省文明城市(县级)评审条件评分标准》(下简称省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三个代表”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以优化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为重点,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03年把玉环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二、主要工作
根据省定标准,今年创建六大项指标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快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1、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大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标考核工作,抓住有利时机,扩大发展领域,重点发展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确保我县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
2、抓紧建设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建成区每千人设有5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的要求,抓紧在城关建成区建设一个25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福利、公益性服务项目,并在城关9个社区设立社区服务站,力争在考核前使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及服务项目达到省定标准的要求。
3、强化城关建成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社保扩面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由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活动,切实增强投保、参保的自觉意识,确保“三保”参保率达到合格以上要求。
(二)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
1、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统一城关建成区环卫管理权,理顺一线、二线环卫管理体制,杜绝交叉地段卫生管理脱钩现象,确保道路18小时保洁,垃圾每日清运率达100%;全面清理大街小巷、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入城口、榴岛大道东侧以及所有河道、溪坑两侧的杂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堆积物和废弃物,不留卫生死角。采取严管与打击相结合的办法,抓好源头管理,继续巩固沿街店面门前三包和居民住宅区垃圾袋装化成果,组织开展有声有势的阶段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2、加大绿化工作力度。坚持“以绿治乱、以绿治脏、以绿促美”的方针,大力实施扩绿工程,利用建园造绿、拆违还绿、治河显绿、进山扩绿及闲置地建绿等形式,加强点、线、面结合,努力扩大城区绿地面积,力争在10月底前达到“建成区绿地率≥30%(老城区≥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的省定标准。同时,注重对已建绿化地的养护和管理,确保绿化生长良好。
3、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快玉坎河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污水处理厂必须在考核前投入使用,并实行处理回收利用;加大治污、治水、治气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达标排放,对建成区内现有的餐饮、娱乐场所、电镀厂、啤酒厂、中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油烟、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组织河道清脏行动,落实专人定时清理河面漂浮物,整治水污染;加大城区卫生改厕工作力度,彻底拆除城区内各社区的露天粪坑,并按照“谁出租、谁改厕”的要求,落实好出租私房的卫生改厕措施。通过努力,力争10月底前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达到环保功能区要求,工业污染源均达标排放,河水水质达到五类水体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4、加大市容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容日常巡逻和对影响市容行为的查处力度,引进“呼死你”寻呼系统整治城市“牛皮癣”,确保在10月底前城关建成区乱张贴、乱设摊、乱停车及占道、越门经营等现象有明显好转。
5、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城关建成区内违反规划侵占街巷、道路和绿地的违法违章建筑,在规划控制地搭建的临时建筑及老城区的废弃建筑和断墙残壁,坚决予以拆除,实现拆违还路,拆违还街,拆违还绿,拆违还景。`
(三)坚持打防结合,维护社会治安
1、按照“四五”普法的工作部署,利用玉环普法网等各种阵地,运用多种形式,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加强对市民的法制教育,增强市民的法制意识。
2、有步骤、分层次地在城关9个社区开展“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确保“安全小区”建成率达到60%以上,巩固率达到80%以上。
3、加大出租私房管理力度,加强对出租私房外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出租私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查,建立出租私房台帐,根据“谁出租谁管理、谁出租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出租私房管理责任制,降低外来人员的发案率。
4、加大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对各类案件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强对宾馆、饭店、美容美发以及娱乐场所的巡查,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5、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的联动作用,加大市民遵守交通秩序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和执法力度,确保市民遵守交通秩序行为规范养成率达到90%以上。
(四)深化系列创建,优化服务工作
1、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活动。要把创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活动贯穿于单位和行业年度工作的始终,立足基层,立足窗口,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规范部门管理和服务行为,树立行业新风,不断改善机关、窗口行业单位的形象;结合学习先进事迹,积极创新载体,营造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良好氛围;发放调查问卷,接受群众评议,及时整改提高,力求使群众对机关、行业单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2、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倡导诚信经营,争做文明经营户,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彻底迁移西青街露天菜市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和工业品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管理,确保城关建成区各类市场退路入室率达到80%以上,60%的农贸市场建成“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进一步整顿宗教用品商店、鲜花店等商店经营冥品、花圈、烟花爆竹的行为,倡导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
3、努力营造“信用玉环”舆论氛围。以信用玉环建设为载体,积极培育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中介机构信用和个人信用四大信用主体,大力开展学校、社区信用教育,着力树立行业诚信形象,加大对广大工商经营户的诚信经营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公德意识,营造一个“政府诚信、企业守信、人人讲信”的信用环境。
(五)夯实创建基础,建设文明社区
1、大力开展社区共建活动。根据“共驻共建”原则,城关9个社区辖区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支持、配合社区的居民道德教育、文化体育活动、便民利民服务、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共建活动,大力挖掘共建双方的人力优势、智力优势、人文优势和财力优势,杜绝共建活动流于表面形式。建立和完善“五有”(有一个共建领导机构、有一个共建工作班子、有一个共建工作的规范和计划、有一套共建制度和措施、有一笔必要的共建经费)共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共建活动。
2、继续加强社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以及县讲师团等师资力量,以县公民道德建设百佳先进为典型,积极推广设立社区、小区、楼群道德评议台,广泛开展各类道德评议活动。大力宣扬《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玉环市民守则》,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使公民道德建设进社区,入住户,确保社区居民以及辖区内的外来人员对公民道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同时,城关建成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与社区共同开展学生假期思想品德教育和公益活动,组织开展“万名学生进社区”活动,确保初中以下学生参与教育和活动率达80%以上。
3、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居规民约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教育和督促居民养成健康科学的卫生习惯,严防各种疫情发生;广泛组织发动社区在职党员、共建单位职工、青年志愿者、居民群众,大力整治各社区特别是老城区小街小巷、房前屋后、相邻社区结合部的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以及断垣残壁、露天粪坑等卫生死角,做到生活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建筑垃圾按规定管理,及时外运,确保社区道路硬化整洁,下水道畅通,化粪池无满溢,无污水积留,建筑物外墙完好整洁。
4、深化和完善社区系列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以创建文明社区为主抓手,分层次抓好文明家庭、文明楼群的创评活动。在继续完善、深化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有组织地开展文明楼群评比、竞赛等活动,积极发展楼群文化,创建特色文明楼群。
5、规范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结合“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社区警务室和报警点,配足配强警务人员和治安巡逻队,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并加强社区法制教育和社区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调解工作,确保社区内不发生“六类”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入室盗窃等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居民安全感调查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80%以上。
6、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大社区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帮助社区建立综合用房,因地制宜建立“四室三站二校一栏”;每个社区都要努力建设一个3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逐步推行社区服务与物业公司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水、电、煤气、房屋修缮、医疗和预防保健等8项以上的便民服务。县建设规划部门要督促责成房地产开发商切实承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义务,严格执行小区开发公益性管理服务用房交接规定。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在职党员、共建单位职工以及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夕阳红志愿者、红领巾志愿者等各行各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广泛开展扶贫、助残、帮教、献血、修理、护理等形式多样的社区道德实践和志愿活动,登记在册的志愿者人数要占社区居民总数的1%以上。
7、进一步繁荣社区文化。城关9个社区都要努力建设一个5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室,注重发挥社区文艺骨干的作用,下半年要结合各种节庆日,开展不少于3次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并逐步开展各社区之间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以及社区文化下乡、乡村文化进城活动,进一步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树立社区观念。
(六)加快设施建设,繁荣文化事业
1、加快县科技文化中心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展现形象,充分发挥应有功能。
2、本着“硬件不足软件补”的指导思想,对硬件设施未达标的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及科普橱窗等文体设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弥补,着力抓好内部管理和服务,确保在软件服务上达到规定标准。
3、加大对文化和体育经营单位的教育和管理,做到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加强对娱乐场所、音像商店和印刷企业的检查力度,规范文艺演出市场,确保文化和体育经营单位市场管理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
4、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育健康宣传,增强市民体育健康意识,开放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满足市民体育健身的需要,确保城关建成区体育活动场地人均占有量在0.65平方米以上,体育场地开放率达6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调研分析阶段(5月底前)。
1、调整县创建文明城市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各专项指导组,充实县创建办力量,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2、对照省定标准分组调研,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的完成状况和得失分情况,提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现状分析及创建对策。
3、制订出台实施方案和考核奖励办法,将创建目标、责任逐项分解到具体的牵头单位、主要责任单位,确定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0月底)。
1、动员部署,明确创建目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万人动员大会,部署今年创建工作,整合和凝聚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之中,迅速兴起创建热潮。
2、强势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制定创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一报两台”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密集型的舆论宣传、社会宣传、环境宣传和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寓教于乐、能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分解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各专项指导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创建重点,理清工作难点,分别制定好创建工作分阶段实施方案,并将创建各项任务进行二次分解,定出创建任务进度表,列出各个时间段的工作计划,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上报各专项指导组和县创建办。
4、共创文明,拓展基层创建。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巩固已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要不断深化拓宽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立足于城市从社区抓起、行业从单位抓起、社会从家庭抓起、农村从村庄抓起,拓宽领域、广泛发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五大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农村卫生改厕和创建卫生村、绿化村、文化村“三创”活动,同时要抓好军(警)民共建、社区共建活动。通过不懈努力,使基层创建形成的局部文明,构成面上创建的整体文明。
5、虚实结合,开展系列教育。按照“虚实结合,创新载体,稳步推进”的原则,下阶段着重开展六大系列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1)组织四进社区活动。即万名学生进社区,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各类志愿者进社区,由团县委负责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由县机关党工委负责落实;共建单位进社区,由各共建牵头单位负责落实。(2)社区道德评议活动,由城关办事处负责落实。(3)特色楼群创评活动,由县妇联负责落实。(4)不文明行为图片展,由县创建办负责落实。(5)各类劳模先进回访活动,由县各新闻媒体负责落实。(6)开展“讲公德、讲科学、讲卫生、防非典”专题活动,由县创建办、县非典防治办共同负责落实。
6、集中整治,攻克创建难点。根据创建标准要求和城关建成区现状,下阶段集中力量抓好七大专项整治:(1)河道溪坑整治。整治区域为城关建成区内所有大小河道溪坑,由县建设规划局负责落实。(2)社会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黄赌毒”丑恶现象和六类案件的发生,重点整治治安问题突出的场所,加强外来人员和出租私房管理,清理“三无”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落实。(3)市场秩序整治。整治范围为城关中心菜市场、石井菜市场、城关蔬菜批发市场、城关水果批发市场等四个农贸市场和西青街露天菜市场、玉环商城及冥品商店、鲜花店、无证无照洗头房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等,由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等分别负责落实。(4)废品收购站整治。整治内容为城关建成区范围内十二个废品收购站,达到城关建成区范围内无废品收购站要求,由县建设规划局负责落实。(5)违章建筑整治。整治内容为城关建成区范围内的乱搭建、断垣残壁、违章建筑等,由县建设规划局负责落实。(6)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开展以预防非典为中心,以“培养健康卫生习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为主题,以建立社区卫生、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为重点的春夏季爱国卫生月运动,整治内容为城关9个社区特别是老城区小街小巷、房前屋后、相邻社区结合部的乱张贴、乱堆放、乱倾倒及露天粪坑等卫生死角,其中乱张贴责成县建设规划局引进“呼死你”系统整治,其余由城关办事处负责落实。(7)街容街貌整治。整治内容为城关建成区主次街道破损、不规范的灯箱广告、占道经营、乱停放自行车及门前三包等,由县建设规划局负责落实。以上各项整治活动牵头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务必在8月底前完成,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7、指导协调,规范创建工作。县创建办负责全县面上整体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通下达工作,一要制定合理有序的创建办工作计划,主动、扎实、有效地组织协调各专项指导组的创建工作。二要及时向县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三要制定《玉环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四要负责做好全县创建工作总体档案资料的规范整理归档工作。五要设立创建热线,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对创建工作的呼声和建议,及时予以整改落实。六要及时更换创建文明城市网页内容,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县创建动态和进程。
8、加强督查,狠抓任务落实。督查指导组、县创建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县人大、县政协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委员视察、检查创建工作,县纪委要定期组织创建工作纪律督查。督查中要注重逐项检查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情况和进度,督促问题解决,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9、城乡联动,全面推动创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其考核检查的区域为一个地方的建成区范围。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县级各部门和城关办事处9个社区要全力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其余各镇乡特别是坎门、陈屿办事处要根据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村卫生改厕和创建卫生村、绿化村、文化村“三创”活动,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城乡联动,推动全县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
(三)总结迎检阶段(10月下旬—11月)。
1、各专项指导组对照省定标准,组织自查补漏,全面准确地掌握各项创建指标最后完成情况和得失分情况,写好各组创建工作小结,上报县创建办。
2、县创建委将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考核,总结提高。
3、县创建办负责起草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总结,认真做好迎接省文明城市考核组等各项考核检查准备工作。
4、督查指导组和县创建办要组织对创建参与单位进行考评,上报县创建委,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2003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接受上级考核之年,也是整个创建工作的冲刺之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创建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两手抓”的具体行动,提高到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海上花园、快乐玉环”战略品牌,建设实力玉环、活力玉环、秀美玉环、文明玉环,加快玉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人的素质不断提高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配合。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着重抓,各套班子合力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责任,健全机制。文明城市的创建任务分六大块共1000分,分别落实到六个专项指导组。各专项指导组要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负起责任,精心指导各牵头单位、主要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对照省定标准逐一进行查漏补缺,对尚未完成的指标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务求工作达标,力创工作特色。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创建工作领导体系,各责任单位都要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机构和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健全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各项任务都要落实到单位、到科室、到社区、到楼群。建立和健全督查体系,敢于督查,善于督查,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和健全考核奖惩体系,出台《玉环县创建文明城市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各项目实施单位所承担的各项指标任何一项达不到合格分的,必须向县创建委作出书面说明;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而导致考核失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县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考核的先进评比,并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到项目实施不力而导致“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采取组织措施,并扣除该单位全年县财政年终考核奖金。
(三)造足声势,营造氛围。县级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玉环”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要突出动态性报道,密切关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重点任务;要突出典型性报道,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的先进事迹,褒扬先进;要突出曝光性报道,及时曝光不文明现象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鞭挞后进。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造足造浓“人人应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人人都是创建工作的受益者”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环境宣传力度,在入城口和城关建成区人流集中地段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在出租车、公交车、黄包车上张贴创建标语,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创建工作大家谈等活动,以此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的创建热情,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
(四)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县创建办要进一步加大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力度,加强与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并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日常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全县创建工作的最新动态,及时将有关创建工作情况向县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县人大、县政协要积极组织代表委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视察、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县纪委要组织行风督查员队伍,结合“优化环境、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对创建文明机关和文明行业参与单位开展行风督查,推动创建工作水平整体提高。县级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各种不文明现象进行及时曝光,促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整理台帐,积极迎检。县创建办除扎扎实实做好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查作用外,还要从一开始就重视做好创建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责任部门和城关9个社区要在抓好自身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各类台帐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为迎检做好准备。下半年,在省考核组到来之前,县创建委要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考核,从而以良好的形象、详实的资料和出色的工作迎接省考核组的全面考核,并确保一举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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